商学院关于开展2022年青年教师专职辅导员选聘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营造学在中大、追求卓越优良校风学风,着力提升学生的学习力、思想力、行动力,践行“用最优秀的人培养更优秀的人”和“育人育己”工作理念,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中山大学青年教师专职辅导员选聘与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现启动2022年青年教师专职辅导员选聘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选聘范围

全院优秀的在职青年党员教师。

二、选聘原则

根据学院学生人数发展规模,按照总体师生比不低于1:200的标准,从符合选聘条件的优秀在职青年党员教师中选聘专职辅导员1~2人。

三、选聘条件

(一)政治面貌须为中国共产党党员,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贯彻落实党的教育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有较强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

 (二)德才兼备,乐于奉献,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潜心立德树人;

(三)热爱教育事业,关心爱护学生,具有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的宽口径知识储备,具有开展政治理论宣讲和价值引领工作的能力,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及调查研究能力,有良好的教学、科研工作能力,恪守学术道德规范。

四、选聘程序

青年教师专职辅导员的选聘,由学院直属党支部根据工作需要,在符合条件的青年党员教师中开展遴选,报学校选聘工作小组复核审批后确定。

具体选聘程序如下:

(一)学院直属党支部发布选聘通知。

(二)符合条件的教师通过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的方式向学院直属党支部提交报名材料。

(三)学院直属党支部接受报名,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综合面试、考察,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后将拟选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四)学院直属党支部将经公示无异议的拟选聘人员名单以及相关材料报党委学生工作部。

(五)学校选聘工作小组对拟选聘人员及相关材料进行复核审批。

(六)被聘用人员经培训合格后正式上岗。

五、青年教师专职辅导员的主要任务与具体职责

(一)主要任务

青年教师专职辅导员的主要任务是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教育学生爱国、爱党、爱社会主义,自觉将个人发展融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奋斗之中,引导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二)具体职责

青年教师专职辅导员的主要职责是做好学生的思想引领、价值引领和学业引领,具体包括党团班一体化建设、学风建设、心理健康教育与辅导、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校园危机事件应对、学生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校园文化建设、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等内容。

六、管理与考核

(一)青年教师专职辅导员实行学校和学院直属党支部双重管理。党委学生工作部统筹青年教师专职辅导员的遴选、培训和考核等工作,学院直属党支部具体负责青年教师专职辅导员的培养、培训和考核等日常教育管理工作。

(二)此次选聘的青年教师专职辅导员在岗时间至少3年。

(三)青年教师专职辅导员的试用期为3个月,每年均需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职务聘任、奖惩、晋级等挂钩。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学校有权解除青年教师专职辅导员岗位聘用合同补充协议。学院直属党支部对工作不称职的辅导员进行批评教育,经两次批评教育仍无改进的可向学校提出解除青年教师专职辅导员岗位聘用合同补充协议。

(四)为提升青年教师专职辅导员的教育教学水平,落实“育人育己”工作目标,青年教师专职辅导员应在聘期内每学期完整随堂听取有经验的专任教师讲授至少1门专业课程。

(五)晋升高一级职称的青年教师,须有至少一年担任辅导员、班主任等学生工作经历,或支教、扶贫、参加孔子学院及国际组织援外交流等工作经历,并考核合格。

(六)学院直属党支部承担青年教师专职辅导员选聘与管理工作的主体责任,高度重视青年教师专职辅导员的选聘、培养及管理工作,把选优配强青年教师专职辅导员作为推动“五育并举”,深化“五个融合”,完善“三全育人”体制机制的重要工作落细落地落实。

七、选聘工作具体安排

请于2022520日前将《中山大学辅导员岗位自荐(推荐)表》(见附件)交贾晓丹老师处。

 

附件:《中山大学辅导员岗位自荐(推荐)表》

 

 

商学院直属党支部

2022422


相关附件:
附件:中山大学辅导员岗位自荐(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