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商学院2024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4〕1号)等文件精神及学校相关工作要求,为做好我校2024年港澳台湾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名单及资格审查

达到学校初试成绩合格要求的考生均可提交材料进行审核。请于2024年6月17日(周一)晚17:00前提交以下材料:

1.2024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报名信息确认表、准考证;

2.个人简历;

3.2024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博士、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4.前一学习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若暂未获得相关证书,请先提供有效证明。考生在2024年9月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或硕士学位证,否则录取资格无效)。凡于境外获得的文凭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5.高等教育阶段的学历教育成绩单;

6.前一学习阶段的学位论文全文(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交论文主要内容和摘要);

7.可以证明考生学术能力、外语水平及综合素质的代表性成果(如专利、学术论文等)、获奖证书、外语等级考试证书、相关证明材料等;

8 .两位专家推荐信

上述材料请按照顺序整合成一个PDF,邮件发送至bsmbazs@mail.sysu.edu.cn, 我院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将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学院将通过有效方式通知相关考生,请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二、复试安排

(一) 考核方式

1.考核方式:线下面试

2.考核时间:2024年6月18日下午15:00开始,每位考生的复试总时间不少于20分钟。

3.考核总分:300分

4.考核办法: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逐个考核,采取面试专家提问考生当场回答或考生先陈述专家后提问的方式进行。面试专家按照考生综合情况独立评分,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考核分数,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二)考核内容

1. 英语应用能力测试(100分)

考试内容:重点考查考生英语应用的基本能力,是否具备本专业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

2. 专业能力考核(100分)

考核内容: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理论及相关知识的掌握是否扎实、深厚和宽广,是否具备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

3. 综合能力考核(100分)

考核内容:重点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知识结构、实践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掌握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情况以及是否具备作为硕士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等相关内容。

(三)考核评分

每位考生复试结束后,由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复试小组成员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复试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三、成绩的使用

1.各学科专业按照考生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

2.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

(2)未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复试成绩低于180分)。

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信息公布

复试结果报学校审核后公布。

拟录取名单经审核后将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统一进行公示。

 

五、其他事项

本办法未尽事项,以中山大学研究生院相关文件为准。

 

六、咨询、申诉及监督

(一)咨询

中山大学商学院

电话:0755-23263783

邮箱:bsmbazs@mail.sysu.edu.cn 

(二)申诉

中山大学商学院

电话:0755-23263783

(三)监督

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20-84111686,020-84113696

邮箱:yzba@mail.sysu.edu.cn

中山大学商学院

2024年6月13日

 

 

 


相关附件:
附件1.中山大学商学院2024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pdf
中山大学2023年港澳台研究生考试(含复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