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商学院2025年以“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实施办法
“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是以学术研究为导向,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对申请人的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术潜质和科学道德素养等能力进行综合考察,择优录取的一种人才选拔模式。为做好我院“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管理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的“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分设审核材料专家组和面试考核小组。面试考核小组由相关学科专业的研究生导师组成,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博士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人,其中一名担任组长。考核小组负责确定考核具体程序、内容和评分标准。面试安排秘书1名作记录,负责面试记录和协助安排有关事宜。
二、材料审核
学院对照《中山大学商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报考条件要求,对申请人的申报资格进行形式审查。组织以博士研究生导师为主的专家组对已通过形式审查的申请资料进行评审,根据招生计划,按照一定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考生名单,于2024年12月18日(周三)在学院网站公示进入综合考核考生名单,公示期5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申请人不可参加后续的综合考核。
三、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主要是对申请人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外语水平、学术能力、培养潜质、心理素质及思想道德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察申请人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和最新研究动态掌握的情况以及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
1. 资格审查
考核当日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供学院审查。凡未按期提交者,将被取消综合考核资格:
(1)身份证原件。
(2)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仅非应届硕士生提供),境外学位学历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
(3)应届硕士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
2. 考核时间地点
工商管理
考核时间:2024年12月25日(周三)
考核地点:中山大学深圳校区文学园1栋商学院
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考核时间:2024年12月28日(周六)
考核地点:中山大学深圳校区文学园1栋商学院
3. 面试内容及评分
综合考核由外国语、业务课及综合能力3门考核科目构成。外国语考核的成绩满分为100分,业务课考核的成绩满分为200分,综合能力考核的成绩满分为300分。3门考核成绩加总为综合考核成绩,总分满分为600分。
4. 面试考核办法
考核小组成员对参加面试的考生逐个进行面试,面试顺序在面试前以随机方式确定。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准备20分钟左右的PPT,向面试小组作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回答考核小组的提问。每人面试不少于60分钟,其中PPT陈述约20分钟。
5.考核评分
面试结束后,由考核小组成员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在评分前可召开学科专家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核评价意见。考核小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考核分数。
四、录取
1. 总成绩为三项面试成绩的总和。分专业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推荐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后公示。
2.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取:
(1)未按规定考核者;
(2)面试成绩低于360分的考生;
(3)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4)体检不合格者;
(5)提供不实报考材料,弄虚作假者。
3.不接受破格申请。
4.通过考核但因招生计划所限未能在报考学科方向录取者,可在院内相近学科方向申请改报志愿。
5.如学院招生计划未完全使用,可接受原报读我校其他院系相同或相近学科的考生二次申请。申请人须符合我院的申请条件,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通过材料审核后参加综合考核。
五、综合考核结果公示
综合考核结果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考核结果将在学院网站(网址:https://bschool.sysu.edu.cn/notice/index.htm)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六、其他事项
本校在学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博连读,依照我校2023级硕士研究生秋季学期和春季学期硕博连读资格遴选工作的相关规定执行。
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依照《中山大学2025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章程》执行。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计划等国家专项计划的招生工作均参照本简章执行。
本简章由中山大学商学院负责解释。本简章未尽事宜将遵照《中山大学以“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办法(试行)》及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文件执行。
七、联系方式
单位:中山大学商学院
地址:中山大学商学院304办公室,邮编:518107
电话:0755-23263786 ,联系人:邢老师
招生相关信息查询请访问学院官网,网址:https://bschool.sys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