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海外优青 | 中山大学商学院诚邀全球青年人才依托申报
中山大学商学院位于深圳经济特区,是2021年中山大学在深圳校区最早批准成立的人文社科学院。学院依托学校深厚的文化传统和学术底蕴,服务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因应粤港澳经济圈高质量发展要求,建设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三个一级学科。学院着眼于经济学和管理学的基础问题研究,在系统总结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宝贵经验基础上,不断丰富和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经济学和管理学理论。
学院构建从本科到博士完整的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植根湾区创新土壤,立足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聚集,金融市场发展水平高,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特有优势,努力培养能够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和国家新一轮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高层次经济、管理学科复合型拔尖创新人才。
作为学校和深圳市共建世界一流大学战略合作的重要组成之一,学院以“四个面向”为指导,着重引进有潜力、管未来的中青年学者,打造一支与国家战略需求相契合、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人才队伍,通过加强基础研究,推动深圳校区建设成为综合实力具有世界一流水平的大学校区,为我校早日建设成为“国内高校第一方阵、世界一流大学行列”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一流大学贡献力量。
中山大学商学院诚邀全球优秀学者依托申报2023年度海外优青项目!
申请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出生日期在1983年1月1日(含)以后;
3.具有博士学位;
4.研究方向主要为理论经济学和工商管理(创新创业方向)等;
5.在取得博士学位后至2023年3月15日前,一般应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
6.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7.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22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无工作,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限项要求:
执行中央有关部门关于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只能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
申报说明
1.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将个人简历、代表性学术成果等材料发送至邮箱bsjob@mail.sysu.edu.cn,邮件主题标注“姓名+海外优青”。通过材料初审的申请人,学院将邀请参加面试。
2.通过学院面试的申请人,可按照项目指南要求,与我校签订工作合同或者意向性协议,登录项目申请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在线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申请人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申请人应当按照申请书填报说明和撰写提纲的要求用简体中文或英文在线填写申请书,并上传附件等材料。
4.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实行无纸化申请方式,申请人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公正性承诺书等材料至我院,我校将组织审核后在线提交自然科学基金委。
5.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联系方式:+86-10-62329133、62325932;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联系方式:+86-10-62327021
支持条件
聘任岗位
对于依托我校申报入选的当年新引进人选,实行预聘-长聘制(Tenure Track)管理:
1.一般聘为预聘副教授岗位,特别优秀者可聘为长聘副教授岗位(教授职务),为教研系列岗位专任教师、学术负责人;
2.认定博士生导师资格,前两年提供不少于2-3个博士生招生指标,积极支持招收博士后。
薪酬待遇
1.聘期内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
2.安家费及补贴。
科研经费支持
特别优秀者可一事一议。
福利待遇
1.深圳校区配套人才公寓,供教职工租住;
2.深圳校区有附属中小学,为教职工子女提供优质教育资源;
3.学校依托10家附属医院提供高水准的医疗保障。
其他支持条件
1.学校有充足的办学空间,能为教师提供较好的办公及科研用房条件;
2.学校组织院系同行专家及人力资源管理处、科学研究院等部门为项目申报提供全程专业服务和指导。
(如上述国家、省、市待遇支持政策有调整,将按相应规定执行)
联系方式
关于项目申报、意向性工作协议签订以及申报书内容等疑问,欢迎来电或邮件咨询。
联系人:贾老师
联系电话:+86-755-23263786
办公地址:中山大学深圳校区文学园1栋31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