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学院关于开展中山大学2023年“文明宿舍”评选工作的通知
为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日常管理和奖励管理,强化学生宿舍的育人功能,着力营造“学在中大,追求卓越”的优良校风学风,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中山大学学生文明宿舍评选办法》(中大学生〔2020〕21号)、《中山大学劳动教育实施方案》(中大学生〔2020〕23号)和《党委学生工作部关于开展中山大学2023年“文明宿舍”创建及评选工作的通知》(学生〔2023〕55号)文件精神,现决定开展 2023年 “文明宿舍”创建及评选工作。
一、评选对象
商学院所有学生宿舍
二、评选条件
(一)宿舍成员自觉维护宪法确立的根本制度和国家利益,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宿舍成员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爱护学校荣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模范遵守《中山大学学生宿舍管理办法(试行)》,无恶意欠缴住宿费和水电费的行为;
(三)每间宿舍应推选宿舍长一名,宿舍长积极参加学生宿舍管理培训;
(四)宿舍制度健全,有宿舍公约。宿舍长认真负责,制度能贯彻落实;
(五)宿舍凝聚力强,有良好的宿舍文化,宿舍整体氛围和谐、健康、向上;
(六)宿舍学习气氛浓厚,具有优良学风;
(七)宿舍成员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本科生体质健康测试,合格率达 100%(不包含获批准免测学生);
(八)宿舍成员有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宿舍内和公共区域环境卫生,自行打扫宿舍内的卫生,自觉参加以宿舍文明卫生为内容的劳动教育活动,共同创造文明、整洁、有序的住宿环境;
(九)宿舍成员安全意识强,按规范用水用电,积极参加安全教育活动,掌握一定的安全防范知识;
(十)宿舍成员按时作息,不干扰和影响其他成员的休息和学习;
(十一)宿舍成员爱护宿舍环境,爱护公物,妥善保管和使用宿舍设施。
在评选年度内,宿舍成员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者学生宿舍违反《中山大学学生宿舍管理办法(试行)》的,不得申报文明宿舍。
三、评选方式
学院依据《中山大学文明宿舍评选指标体系》对所有学生宿舍进行每周一次例行检查,每月一次大检查,检查结果供学院文明宿舍评审小组参考。
此外,文明宿舍评选优先考虑以下几种情况(评选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一)宿舍成员积极追求进步,已发展为党员或预备党员;
(二)宿舍成员学习成绩优良,获各类奖学金;
(三)宿舍成员积极参与社会工作,担任学生骨干;
(四)宿舍成员积极参加文化及体育赛事,在各级赛事中获得名次;
(五)宿舍成员积极开展实践活动,包括各类公益活动、社会实践等。
四、评选程序
(一)6月10日前,参评宿舍向学院提交《中山大学商学院学生文明宿舍评选申请表》《中山大学文明宿舍评选指标体系》自评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学院对参评宿舍的内务卫生、安全纪律等作出客观的评价;
(二)6月25日前,按照文明宿舍候选名额不超过学院符合参评条件宿舍总数的10%原则,形成学院推荐名单,在学院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后,将推荐名单报送至学校。
中山大学商学院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