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学院(创业学院)关于开展202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港澳台)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位研究生:
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和《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助规定》(中大研院〔2022〕35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202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港澳台)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招生计划、表现优异的基本修业年限(学制)内的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国际学生和通过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考试方式入学的港澳台学生。
(二)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港澳台):在读期间未获得过本奖学金的基本修业年限(学制)内的港澳台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
二、奖励名额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确定名额1人,竞争名额1人;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确定名额1人,竞争名额1人。
(二)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港澳台):全校共2名。各培养单位可推荐一名研究生,实行差额评选。
注:以上名额均含2026级新生。
三、申请条件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二)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港澳台)
1. 认同一个中国;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 诚实守信、身心健康、乐观进取、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3. 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表达能力。
四、评选要求
围绕参评研究生思想品行、学习成绩、科研业绩、研究进展和实践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所提交的参评成果材料应符合以下要求:
1. 所有科研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应为中山大学;
2. 曾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上次申报使用过的成果材料此次不可再使用;
3. 申报材料中论文的认定要求:以正式刊出的论文为准。
五、评审流程
(一)学院组织初评并公示,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结果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二)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复核并组织专家评审;
(三)学校研究生奖助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并公示,公示结果报相关单位审定,最终获奖名单以学校表彰文件为准。
六、材料报送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请有意申请的符合条件的同学于【9月3日18:00】前将《附件1 中山大学202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 研究生奖学金评审材料汇总表》的可编辑版本、学生成绩单1份(2026级新生无需提交成绩单)以及相关科研成果、获奖情况等证明材料打包提交至云盘https://pan.sysu.edu.cn/link/AAAF2E0AE9AE8E4E809D8C20E8C11013E1,提取码:Gqwm,压缩包命名格式“硕士/博士+年级+姓名”。
注:附件1审批表须由导师填写推荐意见、签名。2026级新生此栏留空。
(二)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港澳台)
请有意申请的符合条件的同学于【9月3日18:00】前将《附件2 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表(港澳台)》、《附件3 研究生奖学金评审材料汇总表》可编辑版本以及相关证明材料打包提交至云盘https://pan.sysu.edu.cn/link/AA56150E48106147B8A6A9725A0D0AD73B,提取码Zpmn,压缩包命名格式“硕士/博士+年级+姓名”。
七、评审组织机构
学院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委员会负责本次评选组织和相关工作。(联系人:熊航、贾晓丹)
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创业学院)
2026年8月27日
相关附件:
附件1 中山大学202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2 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表(港澳台).doc
附件3 研究生奖学金评审材料汇总表.ra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