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学院(创业学院)关于开展2026-2027学年本科生资助工作的通知(2025级及以上)

各位同学:

  为做好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保障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中国人民银行 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的通知》《党委学生工作部关于开展2026-2027学年本科生资助工作的通知》《中山大学本科生助学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开展我院2026-2027学年本科生资助工作,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2023级、2024级、2025级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全日制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和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

 

  二、获助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退役士兵学生不受此条件限制)。

 

  三、助学金项目及名额

(一)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正常学制内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均可获得资助,按照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等级分档资助。

(二)捐赠助学金

捐赠助学金由企业、个人或团体捐资设立,资助对象、资助标准、资助名额按项目确定。具体项目、资助对象及资助条件另行通知。

 

  四、申请程序

(一)国家助学金

  请符合条件的学生于2026年10月18日前登录学生工作管理系统(https://xgxt.sysu.edu.cn/zxj/),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申请。

(二)捐赠助学金

2023级、2024级、2025级本科生捐赠助学金申请程序待捐赠方和学校分配名额后另行通知。

  注意事项:

1. 学生须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写申请信息及相关材料,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避免影响后续助学金评选及发放工作。

2. 助学金每学年按10个月发放,按月发放。

3. 获助学生须按学校要求参加励志成长活动。

 

  五、审核及公示

  学院审核后,并对拟资助学生名单进行院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学校复核并审议资助名单及资助档次,待上级单位审定最终名单后,学校发放助学金。

  如有疑问,可与学院联系。

  联系人:余老师 0755-23263786/yubk@mail.sysu.edu.cn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6年10月10日